(三)资格复查
北京城市学院将对拟进入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由试讲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合计而成。试讲及笔试考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城市学院网站()公布。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五)考核、体检
北京城市学院组织考核和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资格终审
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考核、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未通过人员应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公示
资格终审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北京城市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公示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原标题: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城市学院
2016年7月27日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