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城区中小学生入学需求,缓解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决定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拔城区初中和小学教师(含第一实验学校、育才学校,下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城区教师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讲课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选拔教师质量。
二、选拔名额及有关说明
(一)选拔名额 本次选拔城区教师80名。具体为:
1、城区中小学40名,其中:
(1)初中18名
语文4名 数学4名 英语3名 化学1名 物理1名 地理1名 体育1名 音乐1名 美术1名 信息技术1名
(2)小学22名:语文7名 数学7名 英语4名 体育1名 音乐1名 美术1名 信息技术1名
2、第一实验学校30名,其中:
(1)初中7名:语文1名 数学1名 英语1名 政治1名 历史1名 地理1名 生物1名
(2)小学23名:语文6名 数学6名 英语2名 体育2名 音乐2名 美术2名 信息技术3名
3、育才学校10名,其中:
(1)初中4名:语文1名 数学1名 物理1名 音乐1名
(2)小学6名:语文3名 数学3名
(二)有关情况说明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只能选报上述其中一类学校。
2、教师被选拔录用后,统一办理城区教师编制及工资手续。
3、选拔到育才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期间接受育才学校的管理,工作业绩同样承认。交流时间为3年,交流期满回城区学校任教。
三、选拔条件
参选教师必须是2016年1月1日前在编在岗人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教龄要求:第一学历本科三年以上,第一学历专科五年以上,中专及其以下学历七年以上。
(一)参选城区初中的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年在初中学校任教的正式教师。 2.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选城区小学的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年在小学任教的正式教师(含附设在初中的小学语文、数学教师)。 2.中专以上学历。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参加选拔的教师需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讲课面试、考核评议,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峡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峡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选拔名额、条件及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持个人申请、毕业证、身份证,于2016年8月10日至8月13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报名。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体局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8月16日上午到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有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拔过程中,不合格者随时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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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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