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水县引进人才用好人才实施办法》,经县政府同意,我县拟引进一批在外工作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单位及岗位
引才单位及岗位见《吉水县引进在外工作教师单位及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的吉水籍教师或配偶现在吉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吉水籍教师。
2、爱岗敬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3、已取得相应种类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4、学历及专业条件:文化课教师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二本以上师范类对口专业,井冈山经贸学校职业教育课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且专业对口。
5、教学经历:吉水中学、吉水二中引进的人才应在省重点中学任教且至少经历过高一至高三一个轮回的教学,井冈山经贸学校引进的人才需相应层次任教经历满五周年以上。
6、年龄条件: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条件
1、满足基本条件的40周岁以下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去考试直接进入考察程序:
(1)省级以上骨干教师;
(2)市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
(3)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包括说课)竞赛市级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4)所教班级有学生高考文化成绩在全省排前50名或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
(5)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6)辅导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所辅导学科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
以下条件仅限井冈山经贸学校引进的人才:
(7)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
(8)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
(9)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技能竞赛获二等奖以上的;
(10)双师型教师。
2、吉水中学、吉水二中引进的人才,获取了下列教学荣誉的可以适当加分(可以累加,10分封顶):
(1)市级骨干教师加5分
(2)县级名师、骨干教师加3分
(3)获得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包括说课)竞赛县级一等奖以上者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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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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