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临教人员根据2015年6月实名制登记情况,分为实名制在岗临教人员和非实名制在岗临教人员。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已基本完成实名制在岗临教人员的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工作。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现就非实名制临教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机构聘任临教岗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阳关操作总体原则,业绩考核与业务考试并重,以岗聘人,分高者优先。
二、人员界定
非实名制临教人员是指2016年6月底财政发放工资表在册人员中,尚未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
三、业绩考核与业务考试办法
1、业绩考核。参照《黄骅市教育局关于对实名制临教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黄教通[2016]43号)进行业绩考核,所在单位在编教师民主测评,现场公布分数。不及格的(60分以下)取消参加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资格。及格的按照实际分数折算50%,计入总分。考核时间各学校自行安排,考核结果务必于2016年8月25日前上报教育局。
2、业务考试。由教育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组织业务考试,业务考试科目: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幼儿教育。临教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相关科目。原则上考试不及格的(60分以下)取消参加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资格。及格的按照实际分数折算50%,计入总分。偏远学校可适当放宽分数要求。参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有违犯考场纪律的行为的即取消参加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资格。考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底。
四、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
非实名制临教人员原则上仍由劳务派遣公司分派到原岗位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提出岗位需求。教育局会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第次选聘。因原岗位满岗落聘的,应服从调剂到其他学校,不服从调剂的,即视为放弃参加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资格。岗位落实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与之前实名制临教人员相同。
五、其他问题
1、所有临教人员在劳务派遣聘期内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资格和教师资格,否则下一个聘期将不能续聘。
2、今后凡再新增临教人员一律参照当年度在编教师招录考试成绩,由劳务派遣公司择派,并按照到岗时间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3、临教人员中因产假原因休假的,原则上一休一年,停发工资,保留身份,返岗后仍在原岗位工作,原岗位满岗的,应服从调剂到其他学校,不服从调剂的,按照辞职对待。
4、实名制临教人员中因产假等原因休假的,务必于2016年8月份前按照学校要求时间返岗工作,否则不再保留实名制临教人员身份。
原标题:黄骅市教育局关于非实名制临教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机构聘任临教岗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黄骅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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