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通过考试,公开选调我市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充实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队伍。为使选调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文化考试、面试,择调。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本市农村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且现在初中学校任教,其报考学科必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其中报考体育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且现在初中、小学任教(其中报考体育、音乐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4、选调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内(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要有在编4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学任教经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小学教师要有在编4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学任教经历并有2年以上农村村小的教学经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初中教师要有在编4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学任教经历,报名须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证明);在编的教师含试用期时间、“三支一扶”转编的教师含支教时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范围:
1、师德师风有严重问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未满处分期);
3、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近三年内考核有不合格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四、用人单位和选调名额
面向农村选调教师42名,具体学科情况见下表:
| 单位 | 小计 | 数学 | 语文 | 英语 | 政治 | 音乐 | 体育 | 生物 | 物理 | 化学 |
| 合计 | 42 | 12 | 20 | 2 | 1 | 1 | 3 | 1 | 1 | 1 |
| 市直初中 | 12 | 3 | 2 | 2 | 1 | 1 | 1 | 1 | 1 | |
| 市直小学 | 30 | 9 | 18 | 1 | 2 |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7月15日—7月25日。
2、报名时间:7月26日—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市文化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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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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