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附属幼儿园)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附属幼儿园)10名,其中:幼儿教师9名、保健医生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附属幼儿园)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2016年毕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热爱幼教和幼儿保健工作;
3.年龄要求: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符合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需具有医学、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截止2016年7月29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铜仁网()、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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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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