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网络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20 日(节假日不休息)
北京时间10:00--18:00。
(6)缴费时间:
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20日
北京时间10:00--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改动)。
(8)2016年7月21日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新疆职业大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已通过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另交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上公布。
(三)考试
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 %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厅考试中心命题。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⑤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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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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