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德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德人才办[2016]2号)文,2016年度德安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全日制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1、招聘单位:德安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德安县第二中学高中部、德安县隆平学校初中部。
2、招聘学科及名额:
(1)德安县第一中学高中部2名:语文1名、英语1名。
(2)德安县第二中学高中部4名:语文1名、英语1名、政治1名、物理1名。
(3)德安县隆平学校初中部4名:英语2名、政治1名、历史1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职位要求。
201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要求毕业证的考生方可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用人单位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计划外生育;
(五)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 7月25日8:00至7月26日18: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德安县市民服务中心440室),联系电话:。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吋彩照2张。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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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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