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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泗洪县选调公办在职教师51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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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4 12:45:45| 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批准,计划从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队伍中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充实到泗洪姜堰实验学校、泗洪第二实验学校任教,现将选调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一)泗洪姜堰实验学校46名,其中面向全县小学选调教师20名,面向全县初中选调教师26名,具体岗位如下:

1.小学部学科教师: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4名、体育1名、音乐1名。

2.初中部学科教师: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4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1名、生物2名、体育1名。

(二)第二实验学校5名,面向全县小学选调3名,面向全县初中选调2名,具体岗位如下:

1.小学部学科教师: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2.初中部学科教师:英语1名、物理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年龄要求: ①农村学校教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城区学校教师: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选报学科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教龄满3年及以上(2013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3)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

(4)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形式

适岗评价及面试(现场演课)。

五、选调程序

(一)公布选调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向社会公布选调信息(含选调简章、考察标准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7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逾期一律不得补报)。

2.报名地点:泗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原则,各校要宣传到位,不得隐瞒政策或阻挠教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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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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