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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望江县幼儿教师招聘1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安徽望江县幼儿教师招聘10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07-11 14:25:06| 来源:望江县教育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年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6年望江县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其中城区3名,乡镇7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7月11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望江县教育局网()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在望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 7 月20日至2016年 7 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7月23日、7月24日正常工作);

2、报名地点:望江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华阳镇望江大道);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

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等材料。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名和资格审查;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和缴纳笔试费用: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拟聘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后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现场缴纳考试费用90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卷,合计90元)。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并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望江县教育局网予以公布。

5、其他说明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上述人员于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华阳镇望江大道)办理减免统考笔试费用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 “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华阳镇望江大道)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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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8)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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