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能力测试
①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7 月30日10:30开始(北京时间),地点:详见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告。
②专业能力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以面试、课堂实践教学或实际操作为主的形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天公布。
3.计分办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岗位职数由高到低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①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课堂实践教学成绩×50%(兵团一中、二中、三中、兵团教研室、兵团农广校、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除烹饪专业的其他学科按此方法计算总分)
②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20%+课堂实践教学成绩×30%(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烹饪专业按此方法计算总分)
③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兵团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兵团教育局勤工办及其他招聘单位非教师岗位按此方法计算总分)
4.总成绩公布:8月8日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布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和体检结果各招聘单位于8 月18日前报兵团教育局人事处。考察和体检有一项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的拟聘用人员,于8 月25日统一在兵团人事人才网、兵团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考察结论、体检结果、拟聘职位、监督人及监督电话等。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五、监督
兵团人社、纪检等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将在兵团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本《简章》由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原标题:2016年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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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兵团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兵团教育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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