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2016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将于2016年7月4日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岗位表》,可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确认。
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因填错或漏填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6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需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5、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10日(含节假日)。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12日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地区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3)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13日。
3.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14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确定。
成绩公布后,根据填报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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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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