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进加分原则。以教体局档案文件为依据,对近三年来(2013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教学教研、师德评定等工作中因成绩优异获得县级以上教师、先进工作者人员(仅限教师节表彰),分别给予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的加分(取最高项分值,不累计计算)。
(2)服务期之和超六年加分原则(乡镇工作七周年及以上)。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乡村学校人员每超一年加0.2分;浅山区(坡头、仁村、洪阳、陈村乡)的乡村学校人员每超一年加0.4分;深山区(南村、段村)的乡村学校人员每超一年加0.8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加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将在教体局公示栏公布。
(四)考核及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所报岗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果最后一名考生有总成绩并列情况,则增加岗位计划。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在在编学校从教期间师德师风表现及教育教学成绩进行考察,考核合格方能确定最后人选,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再行办理个人编制、设岗、工资等相关调转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教体局主要领导,成员为班子成员、相关股室及学校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选调教师工作涉及面广,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报名条件、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县纪检、编办、人社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人员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教体局专设监督电话:。
(三)经选调由乡镇到仰韶小学和尚德小学工作的教师,相关在乡村工作的待遇不再享受。
(四)六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证明由在职在编单位出具,要写清每学年任教的具体学校和担任的学科,必须在单位公示三天后,由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谁出具谁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将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由县教体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抄送县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本次选调邀请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县编办、人社局领导莅临监督。
咨询电话:
原标题:渑池县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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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xls
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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