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的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牵头,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同意,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所有报考人员需参加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合卷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心理学、教育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7月17日上午8:30-10:30。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指定考点为准。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报考者7月16日下午15:00—18:00到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专业成绩又相同,则同时进入说课程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不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专业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笔试,第二次笔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不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安排,五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改行和读研申请。
五、本招聘方案由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6年保靖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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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靖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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