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领取准考证
审核合格者须本人持身份证,在山西青年职业学院人事处(图书馆楼四层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届时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机会。
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四、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考核。从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态板书、仪容仪表、教学素养、职业态度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须在应聘岗位所授课程的指定教材内自主选择试讲内容。试讲时间共20分钟,其中:个人简介、课程概述,时间5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试讲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时间10分钟。
2、辅导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考核。面试内容:考生个人简介,时间3分钟;考生对辅导员岗位的认识,做好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素质和技能,对辅导员工作开展的设想和规划等,时间10分钟。
3、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考核。面试内容:考生个人简介,时间3分钟;考生对工作岗位的认识,做好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素质和技能,工作技能提升的学习深造计划等,时间10分钟。
五、体检与考察
考核合格者可登录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网站(),查询体检与考察工作的具体时间。
体检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统一到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并对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结合拟聘用人员的体检与考察情况,在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间为7天。届时,学院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与太原青创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两年,到期后视情况续签,再由太原青创劳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工作工作。
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绩效待遇
1.教师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基本工资(含个人应交的保险)不低于太原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加代课费,代课费按在编专职教师标准发放。
2. 职辅导员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基本工资(含个人应交的保险)不低于太原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加带班费(6元/每位学生)。
3.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首次聘任期内(含试用期):基本工资(含个人应交的保险)不低于太原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加岗位津贴600元。
4.各岗位聘任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下一年度月基本工资上调40元。
5.学院委托太原青创劳务有限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本《公告》由山西青年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研究决定。
原标题:2016年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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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简介.doc
2、山西青2016年职业学院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doc
3、山西青2016年职业学院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太原青年创业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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