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5人,其中人事代理用工9人、合同制用工6人。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件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2016年6月3日起至2016年6月13日止。
2、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人事处汇总应聘人员信息,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届时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016年6月17日审核通过人员按时到枣庄学院人事处进行证件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各类资格证或技能证、报名登记表中重要信息的佐证材料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人事处为其发放准考证一张,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考试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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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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