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以邮件回复方式通知
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及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张常胜
学校经过资格审查后,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考试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与面试
1、考试
考试内容: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考试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学校网站网址()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面试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1、考试、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以应聘人预留电话号码为准,通知体检联系不到时本校有权放弃)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校安排岗位适应考察。具体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名单。
八、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举报或投诉电话:
十、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一、聘用待遇
按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按《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监督电子邮箱:
原标题: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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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招聘计划表.xls
2.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招聘报名表.doc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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