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幼儿园教师和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6年全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6名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33名、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3名)。为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全椒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招聘工作,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保密局负责招聘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全椒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审查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和学历、专业等条件: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专业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县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于5月18日起在县政府网、县先锋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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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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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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