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学校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推进学校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学校干部队伍,根据《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惠水县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经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部分小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校长职位学校名单(5所)
惠水县第四小学、惠水县第五小学、惠水县第六小学、高镇中心小学、雅水中心小学。
二、招聘范围
1、全县在职在编学校教师、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学区办工作人员。
2、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校长10年(含副校长主持工作时间,即2006年9月前任职的)及以上年限的校长不得报考本校校长职位,可参加其他学校校长职位招(竞)聘。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坚持以德治校、依法办学,正确行使权力,勤政廉洁,爱岗敬业。
3、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和工作经历,有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先进的办学理念。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五官端正,能够胜任校长岗位工作。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应聘者男性50周岁以下(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以上学校校长职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任职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且在同级同类学校或上一级学校担任学校领导职务副职2年以上或在同级同类学校或上一级学校担任学校中层干部4年以上。
(2)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4年以上人员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学区办工作人员,可不受任职经历限制。
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或惠水县教育局网站(网址:)自行下载《惠水县公开招聘学校校长报名表》填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任职文件、有关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政工科。
3、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工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惠水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惠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惠水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的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基本国情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笔试总成绩100分(进入面试后再折算)。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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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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