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我院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派遣期内的2014、2015年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视同)。
(一)招聘范围
1、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5);
2、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及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6)。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自荐表》(附件4)、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学历、学位、专业、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量化赋分因素和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正规翻译公司的中文对照译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办公楼304室)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的《承诺书》(附件3)的扫描件、《自荐表》(附件4)、连同有关电子版照片(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学历、学位、专业、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量化赋分因素和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等;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正规翻译公司的中文对照译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将报名信息发送至学院紧缺人才招聘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
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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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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