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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湄潭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贵州湄潭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03-17 23:41:54| 来源:湄潭县教育网

五、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1、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2、遵照省教育厅黔教发[2002]3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六、其它事宜

1、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2.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县仍有少数在岗的特岗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校须及时通知本校特岗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在严格标准的情况下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现场确认

请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湄潭县的申请人员于2016年5月1日——5月27日(工作日)带上以下材料到湄潭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一致);

(2)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现场确认时填写,并粘贴照片备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填写];

(6)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或国考合格证(验证原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8)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两张(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一致);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户籍复印件(验证原件)和工作单位证明。

申报人需用A4纸自行打印填写各种表格和复印有关材料,并按上述材料顺序摆放。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4、交纳教师资格体检费用

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指定体检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5、信息查询

(1)2016年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办事指南”—“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发布。网址:()

(2)湄潭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通知、公示等在“湄潭教育网”上发布。网址:( )

(3)普通话测试相关通知请查看“遵义教育网” —“办事指南”。网址:()

湄潭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1、湄潭县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流程.docx

2、遵义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流程.docx

湄潭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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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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