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6年教师招聘教育政策与法规部分考点梳理
以2010——2015年考试试题为例
在教师招聘考试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前提下,脚踏实地,充分备考是考试取得成功的关键。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是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然而大部分考生对法律法规部分考点不是足够重视,从而导致在此部分失分较多。本文通过梳理江西教师招聘2010-2015年试题中法律法规部分的考点,为大家揭示该部分知识的命题规律,为大家攻克此部分难关助一臂之力。
根据2010—2015年的考试试题,我们发现本部分知识点的平均分为6.5分,其中最多一年2010年考了10.5分,最少一年2015考查了3.5分。考查内容相对固定,以法条为主;考试形式相对稳定,以单项选择题为主,同时在2013年和2014年的材料分析题里面也出现了对该部分知识的考查,所以对于重要的法条各位考生需要加强记忆和理解,以应对材料分析题和材料式的单项选择题。下表展示的是2010—2015年教育法律法规部分考试题型和考试分值分布:

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中,命题点出现在两点:一是法理,主要涉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以及之间的相关关系;二是法条,主要包括法律颁布或者实施的时间、权责类知识、数字类知识和具体法律的管理条例。
一、法理
(一)基本概念的考核
对概念的考核主要涉及较大的概念,如教育法、教育法规、教育法的立法,实施和监督、学校、教师和学生等。如,
1.【2012-教育法】( )是调整教育关系的行为规则总称。
A.宪法 B.教师法 C.教育政策 D.教育法
2.【2012-教育法规】在本行政区实施有效的教育法规,属于(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地方性教育法规 D.教育行政章程
(二)法律之间的关系
法律之间的关系,主要涉及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结构体系,明确主要的法律法规的地位。如,我国教育体系中的“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2011试题】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二个层次的是( )。
A.教育法 B.部门教育法 C.教育行政法规 D.教育行政规章
2.【2014试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教育基本法是( )。
A.1995年颁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B.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D.1995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法条
法条部分考查频率较高,考查内容相对较多,考查题型以单项选择题为主,主要是对常规性知识点的考查,侧重于记忆,但是根据最近的命题趋势发现,材料理解式单项选择题比重加大,需要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同时,还发现在2013年和2014年出现过材料分析题,因此大家在备课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此部分知识点的备考。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主要考查的法律有以下九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其中着重考查的法律为以下五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对于这九部法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记忆和理解
(一)法律颁布和实施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时间1995年3月18日,实施时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1986年4月12日,实施时间1986年7月1日;2006年6月29日进行第一次修订,2006年9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时间1993年10月31日,1994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时间1991年9月4日,2006年12月29日进行第一次修订,2007年6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时间为1999年6月28日,实行时间1999年11月1日。
如:
1.【2011试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于( )。
A.1986年 B.1993年 C.1995年 D.2006年
2.【2013试题】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 )实施。
A.2006年 B.1995年 C.2001年 D.2004年
(二)权责问题
权责问题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学生、教师的权利;另一个是责任划分。
(1)学生、教师的权利。
学生的权利在教育法律法规的考查中通常涉及到受教育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三项基本的权利。教师的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利、指导评价权、劳动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

如:
1.【2010试题】教师的职业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学术自由权、获取报酬权和( )。
A.管教权 B.名誉权 C.人身权 D.生命健康权
2.【2014试题】小陈是某中学初三学生。临近中考,学校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并划定了分数线,规定凡低于这个分数的学生都将被班主任“劝退”,不能报名参加当年的中考。考试结果出来,小陈的名字赫然在被“劝退”之列,小陈的父亲曾找过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要求学校准许孩子报名,但被学校拒绝。案例中学校的行为侵害了小陈的( )权利。
A.受教育权 B.发展权 C.生存权 D.知情权
(2)责任划分类。
在教育法律法规中涉及到的责任主体通常有四类:学校、学生以及监护人、第三方人、致害人。
①当学校未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时,由学校承担责任。如,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②学校已经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由于学长自己或者由监护人过错导致的责任,有学生自己或者家长负责。如学生或者家长有特殊疾病,但是未告知学校的。
③由于突发的、自然的、不可预防的事故,学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④学校无行为不当,无需承担事故责任。如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⑤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为学生、教师以及其他个人故意的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致害人负责。
我国法律责任制度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在教育法律法规中,以行政责任考核为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考查较少。

如:
1.【2015试题】14岁的张某就读于某寄宿制学校,某晚就寝时头朝无护栏方向(床具符合国家标准),宿管老师巡查时多次口头提醒张某,头应朝向有护栏方向睡觉,次日凌晨,张某从上铺无护栏处摔下,造成左眼失明,此案中校方( )。
A.承担全部责任 B.无责任 C.承担次要责任 D. 承担主要责任
2.【2014试题】.按照教育法律规定,明知学校体育设施有危险,而不及时维护,结果造成学生人员伤亡的学校主管人员,依法追究其( )。
A.一般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三)数字、时间类问题。教育法律发条中的数字、时间也是考试经常出现的考点,如:

如:
1.【2013年试题】.我国实行( )年义务教育。
A.八 B.九 C.五 D.十
2.【2010年试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完全行为能力人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年满(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A.12 B.14 C.15 D.16
(四)具体法律的管理体制
《教育法》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教育法》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制度。
《教师法》二十二、二十四条固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教师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考试的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教师法》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并逐步提升。
《义务教育法》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以上就是对江西16年教师招聘教育政策与法规部分考点梳理的讲解,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姜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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