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围场一中教师。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5.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选聘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教师2名。
2、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需为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毕业),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要求为:物理化学相关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在编在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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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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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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