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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招聘3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5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招聘3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5-07-30 11:21:26|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与社会局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室2015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单位简介

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为“天津市教研室”)成立于1956年,座落在河西区大沽南路跃进里23号,是天津市教委直属的唯一一个负责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服务行政决策和师生发展的事业单位。现设有高中、初中、小学3个学部、16个学科教研室、5个综合性研究室、3个行政部门、4个教研信息化工作部门。

二、招聘原则

天津市教研室2015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教研室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毕业生招聘教研员3名,其中评价研究室教研员2名、综合研究室教研员1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研事业,热爱教研员职业;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

7.具有英语大学四级及以上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成工作机构,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 8 月 8 日至 8月12 日,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收到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参加资格初审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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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云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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