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岗县(市、区)在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初步拟定考核、体检对象后,若仍有岗位空缺的,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统一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征集志愿于8月10日前完成。
(六)考核、体检
各设岗县(市、区)于8月15日前完成考核、体检工作。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皖教师〔2011〕1号文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并填写《安徽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加盖公章后,于8月17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教育网公示5天。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于8月下旬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教师资格认定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可于2015年下半年凭岗前培训合格证(视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等材料按程序向设岗县(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与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鉴于我省已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原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简称“两学”)两科合格证书按原办法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不再视同“两学”合格作为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十)签订聘用合同
8月下旬,应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十一)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负责解释。
2015年度安徽省“特岗计划”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教育网及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师资处)、0551-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请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属设岗县(市、区)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教育纪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查询网站:安徽教育网()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安徽教育网“特岗计划”专栏查阅。
特此公告
原标题:安徽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安徽省“特岗计划”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2、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doc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15年6月9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特岗教师招聘频道)
及时掌握特岗招聘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29
01-27
12-23
12-22
12-17
11-25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