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在原陕西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古都——西安,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20余亩,现设14个教学系。学校教师教育类专业齐全,以重点发展学前教育专业为办学特色,此外,学校长期以来还承担了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培训任务,形成了以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贯通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为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培养了大批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其他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身心健康。
2、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为“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一般为普通高校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不含三本及民办院校)。音乐和美术教学人员也可选聘专业院校毕业生。
3、应聘人员均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获得教学科研成果或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4、部分特殊专业若无博士毕业生,学校可根据应聘实际情况选聘硕士研究生,其应聘办法按照学校有关人事代理规定办理。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进行网上应聘报名,填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填写《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校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选后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名单,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3、接到学校通知的应聘人员,请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连同以下应聘材料一起向学校人事处递交。
应聘材料内容包括: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
(3)职称证书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提供)
(4)其他技能、奖励证书复印件
(5)应聘人员可直接向学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或通过中国邮政寄送。
4、由学校组织各职能部门、所聘部门对初审合格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分笔试、面试(试讲答辩)及基本资质审查等部分组成,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科研情况及综合素质。(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经学校考察研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其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并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凡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6、通过上述考察程序的人员与学校签订用人协议,并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批备案。人事代理人员按照学校有关人事代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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