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2014年12月19日下午16:00至17:30)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及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原件审查后,向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
面试为讲授课程,总分为100分,考生现场讲授由学院提供的内容,考官根据讲授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达不到及格线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现场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2014年12月23日)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院指定的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学院将根据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学院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十、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领导与监督下进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学院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将聘请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聘工作全过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原标题: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下半年赴兰州交通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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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下半年赴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zip
2.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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