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委《关于成立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幼儿园等12所乡镇幼儿园的批复》(谷编发[2014]28号)和《关于批准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幼儿园等12所乡镇幼儿园用编的批复》(谷编发[2014]29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2014年应往届全日制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够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具有全日制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考试合格且批准招聘后的第一个三年聘期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
6.具有能坚持正常履行幼儿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心理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步骤
此次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实行公开招聘、定向选岗(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和落实用人单位的办法进行。考试采取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条件下幼儿教育专业者优先。招聘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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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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