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将于2014年11月中旬举办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本次招聘计划为248人(如有变化,以工作现场发布为准)。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计划面向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招聘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应聘学生要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学专业对口;
5.身心健康;
6.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其中,本科生要求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四年制学制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7.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8.2015年9月1日前持报到证到沈阳市教育局毕业办按期报到;
9.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沈阳市部分公办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试讲、签约等5个环节。最后综合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排名,按照各组招聘计划数的120%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一)报名
报名在学校(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进行,由学校协助组织。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自愿填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组别,各组不能兼报。
具体报名时间与地点、方式由学校通知。
(二)资格审查(面试)
笔试前,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面试):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研究生还须提供两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式两份(在本校网络专题下载)并由院系加盖公章(一份在资格审查时上交审查组,另一份须在签约时与协议书一起上交用人单位);
(5)必须自行下载打印《应聘报名表》(在本校网络专题下载)一式两份。
审查组现场公布资格审查(面试)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志愿,志愿调整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面试)后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凭《应聘报名表》(在本校网络专题下载)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0.5mm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未到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可提前交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若姓名、准考证号涂卡错误则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
笔试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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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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