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起竞争有效的用人机制,推动民主治校进程,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根据《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并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聘校长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干部聘任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和职数
此次公开竞聘校长助理岗位和职数为2名:
1、分管教学管理工作校长助理1名;
2、分管学生管理工作校长助理1名。
三、竞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服从组织安排,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改革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
4、富有合作精神,办事公道,遵纪守法,能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四、竞聘资格
1、凡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工作10年以上(先学历研究生算工龄),在本校工作5年以上,在中层岗位工作3年以上,现任中层正职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竞聘。
2、竞聘教学管理校长助理职位的人员,需有3年以上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经历,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研究生在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和掌握竞聘岗位技术要求。
3、竞聘学生管理校长助理职位的人员,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研究生在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和掌握竞聘岗位技术要求。
4、公开竞聘校长助理的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男女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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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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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
| 1月30日 -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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