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及科研水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辽人发〔2007〕1号和沈人发〔2007〕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岗位急需的专任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和遵守法律。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为人师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且不同学历层次所学专业需相同或相近。
5.具备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并获得毕业证书(专业硕士除外)与学位证书。国外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
7.身心健康。
8.硕士学位获得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为部分紧缺专业专任教师,招聘计划40 人,其中博士20人,硕士20人。具体岗位及专业需求详见附件1:《沈阳大学2014年师资队伍人才招聘计划》。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个人材料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21日。
2.报名邮箱地址:。
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2:《沈阳大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填报后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电子邮件名称由以下信息组成:姓名+学历层次+应聘专业。
(二)提交个人材料
基本材料
1.《沈阳大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纸质版1份(需附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学术及获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获奖情况的各种材料,主要包括论著目录,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研究项目以及重要获奖情况等。
以上个人基本材料、学术及获奖证明材料均需按类别装订成册并提交,其中学术及获奖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
(三)提交时间与地点
1.提交时间:2014年11月10日—— 11月21日。
2.提交地点:沈阳大学北院4号(办公)楼2楼226室。
3.报名咨询时间:2014年11月10 日—— 11月21日期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13:00—16:30。
咨询电话:(024) 联系人:周老师黄老师。
四、招聘及考核程序
(一)招聘博士学位人员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公告与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资历及学术获奖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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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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