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办)
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院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报名有关材料参加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
(1)时间
应聘处级会计学教师岗位人员:根据资格初审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复审(以电话通知为准);
其余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12月13日9:00-17:00。
(2)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人员,笔试费50元用,进入面试者交面试费50元)。
(1)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4年12月13日9:00-17:00
(2)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三)考试考核
1、应聘会计学教师岗位人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分值100分。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会计学教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
2、应聘其余岗位人员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 2014年12月14日9:00-11:00
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2) 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因有关原因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应聘辅导员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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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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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 -17日 | |
| 2月14日 -9月28日 | |
| 2月10日 -17日 | |
| 2月14日 -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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