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和《贵阳市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基层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基层学校师资力量,拟在参加贵阳市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报考修文县岗位并进入试教的考生中,择聘部分人员作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根据贵阳市2014年特岗教师补充计划,结合修文县的实际情况计划择聘1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修文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择聘岗位一览表》。
二、选聘原则及程序
(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特设岗位教师选聘按照公布选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集中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以下两项要求的人员:
1、参加贵阳市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报考修文县相应专业教师岗位,并进入试教环节,试教分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落聘考生。
2、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的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限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即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16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7、经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凡是不符合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体检、培训、资格认定、录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政策
1、“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2、“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任教十年以上的,由所在县(市)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纳入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地点在修文县教育局(修文县阳明大道实验幼儿园旁)二楼人事科。
3、报名提交资料:
(1)报考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贵阳市2014年择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并交近期白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聘公告,按照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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