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三门峡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九)聘用
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填写《三门峡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如有以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1、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门峡市教育局人事科:
原标题: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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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xls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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