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幼儿园是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8〕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10名幼儿园教师,其中:幼师9名,英语教师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幼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英语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海南省在编在岗教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时限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24日。
2.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和谐路11号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任选一种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海口市秀英区和谐路11号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办公室报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应聘条件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流动证明材料(仅限在职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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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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