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网报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点
地址:泉州市津淮街东段丰泽区公务大楼西楼206(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民教育系列,第二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2014届应届毕业可暂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语文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其中民办学校教师须由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盖章);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所提供的合格证书必须是由福建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2002年8月前由泉州市教育局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证书;
(8)体检表1份(暂不提供,确认点在现场确认后统一组织到符合认证要求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入档);
(9)非师范专业或师范类更换学科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暂不提供,测试后入档);
(10)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向社会人员及非师范类2014届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用);
(1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2)提交照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二寸各两张(粘贴认定申请表二寸二张,粘贴体检表一寸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一寸一张)。
(三)整理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须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并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将第2-7项材料装订成册。每人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原件另行装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和工作单位。原件应按申请人的顺序收齐,由现场确认机构验证后即退回。
3、各县(市、区)教育局受理并送我局认定的,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加盖县(区、市)教育局公章。
4.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我局于春、秋两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计划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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