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雄县教育局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中小学教师8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和原则
1、采取报名试岗、笔试的方式进行;
2、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共聘用教师80名,其中高中文化类10名、初中文化类20名、小学50名。具体岗位见《雄县2014年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雄县户籍(具有长住趋向的笔试前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可报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阶段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4、年龄在30周岁(1984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应聘小学教师有连续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目前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教学成绩优异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职业资格等条件:
(1)高中教师要求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文化类毕业生(直本)或国家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应聘学历的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2)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文化类毕业生(直本)且具有《教师资格证》)。应聘学历的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6、存在政策外生育问题未处理到位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应聘人根据自身条件和所学专业申报应聘岗位及学科。其中美术、体育专业可以报本专业,也可以放弃本专业报小学其他岗位。应聘人需填写《雄县2014年聘用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及试岗申请书。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9:00-17:00。
报名地点:雄县教育局(雄县县城文昌大街108号)四楼。
4、报名材料:
本人毕业证、报到证(保定市教育局或保定市人社局派雄县)、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学历查询码(报名人员登录学信网获取)、《学生档案》和近期免冠红底彩色小2寸照片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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