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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之音乐学科必知的名词解释二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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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6 12:10:32| 来源:中公教育

18、配器(orchestration)

作曲法的组成部分之一。指器乐合奏曲中各种乐器的配合。其内容要点为各类乐器性能、各类乐器的音色对比与配合效果、乐曲原音响统一效果。配器除用于初始写作之外,亦常用于现成乐曲配器,如将钢琴曲、重奏曲等,改编为管弦乐曲。

19、调式(mode)

据以构成乐曲的基础音列。其中一音为中心音,其余各音与该中心音具有依存关系。调式的中心音称为"主调音"。以主调音的音高表示调式,谓之"调性"。乐曲之构成而无一定的调性 基础者,谓之"无调性";同时以两种调性为基础者,谓之"多重调性"。

20、旋律(melody)

不同高低与不同时值的音前后相连,即成旋律。旋律的要素一为音高,二为节奏。较原始的音乐公有旋律,甚至仅有节奏。现代音乐也有只求和声与配器等的新奇效果而忽略旋律的。

21、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

(1)曲调旋律、节奏、拍子、速度;(2)调、和声;(3)力度。

22、音乐的分类

(一) 音乐按声部和声部状况可分为:单声部音乐、复调音乐、主调音乐。

(二) 音乐按照性质分可分为:纯音乐、标题音乐、轻音乐、爵士音乐。

23、乐音体系

在音乐中使用的、有固定音高的音的总和,叫做乐音体系。

24、调号

变化记号若使用在整首曲子中,使这首曲子中的每逢指定的音都要升或降,那这時候这个变化记号就被称之为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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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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