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云南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提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填写《云南省2014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书面2份,电子文档1份,)并加盖教育局、人社局公章,于2014年6月1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转报省教育厅审定。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和《施甸县教育局招聘特岗教师协议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录用工作于2014年6月15日前完成。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县教育局将正式上岗教师信息上传至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作为核拨中央补助经费的依据。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教师资格认定。经过岗前培训后,由县教育局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在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的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2.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特岗计划”招聘的方针政策,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的相关信息,使招聘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3.招聘工作的职能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考试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4.全面落实好省、市特岗办的要求,不擅自扩大招聘范围,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把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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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施甸县2014年招聘特岗岗位计划表
施甸县教育局
201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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