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义乌市教育局”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10月 17日-18日的8:30-11:30和13:3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0月18日17:00关停,特别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义乌市教育局(学院路9号 一号楼一楼,电话:)。
六、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
2.由工作单位(临时工、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A4纸打印)。(外地人员可由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8.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携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携带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1.交费。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文件规定,每位收取考试费为280元(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盖单位公章免收考试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六、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体检具体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体检费用体检时交给定点医院。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申请我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均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上课)等。(具体测试时间、形式等见义乌教育网公告)。经全国统考合格的人员不需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八、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在12月中下旬登录“义乌教育网”,查看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
义乌市教育局:
金华教育网:
义乌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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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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