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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浙江台州路桥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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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15:05:22|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表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现场确认。

8、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予认定的结论。

11、上网查看认定机构审核情况

12、认定通过等待领取证书。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复印成A3纸样式,见附件样图)

2、体检表(附件1),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并贴上二寸彩照一张,体检内容均不得填写。(体检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提交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

5、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浙江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6、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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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ting)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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