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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秋季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2013年秋季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3-09-18 10:55:00|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5)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自行在在附件材料中下载,一式二份,装订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

(6)非师范专业的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四川省自学考试合格证》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

(8)申请者提供顺庆区辖区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表格必须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在附件材料中下载);

(9)近期2寸标准免冠照片1张(证书使用),且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

以上材料请自备档案袋装好。

(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待现场确认后统一电话通知,测试课题现场确认时通知。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2寸标准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同底)。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四川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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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yq)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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