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所在考区有多个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区审查、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确认,确认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
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年龄、学历和教育类课程修习等条件(2013年考试暂不审核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修习经历和教育实践经历)。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条件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前组织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检验照片信息、签订《考生报名登记表》、缴费、考务系统中确认考生信息等手续。
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点见附表。
(三)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材料
1.户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及户口簿原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工作单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五、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合格证书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以在公布日期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3]75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山东教师资格考试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
附件:
1、考试安排表
2、2013年下半年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地点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3年9月4日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4日 -26日 | |
| 1月24日 -27日 | |
| 1月24日 -26日 | |
| 1月24日 -27日 | |
| 1月24日 -28日 |
02-09
02-09
02-07
01-24
01-24
01-2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