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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学政治知识复习要点整理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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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5 09:07:35| 来源:教师考试网

07、如何理解公民的住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不受侵犯[理解

①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指公民起居的住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以公民的安定生 活、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与公民人身自由密切相关的一项基本权利。②司法机关为了执行任务,依法进入公民住宅或依法对公民住宅所进行 的搜查,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度进行:一是必须持有搜查证;二是必须由公安人员进行;三是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罪证的人的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

08、如何理解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理解

①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③公民的通信涉及个人生活、思想活动、社会交往等广泛的内容,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通信是公民隐私权的重要表现。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④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或扣压,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未满10周岁)和精神病患者的信件,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

09、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的人身权利受特殊保护的有关内容[运用]【要能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

(1)妇女:①专门法律:妇女权益法。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对妇女的 人身权利予以特殊保护,法律对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保护做出了相应的规定;②法律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拐卖妇女是一种犯罪行 为,它严重侵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未成年人:①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②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宪法规定,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国家培养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③另外有民法通则、刑法等有专门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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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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