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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学政治知识复习要点整理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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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5 09:07:35| 来源:教师考试网

②什么是公民的人身权利?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内容。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③公民的通信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通信是公民隐私权的重要表现。

④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或扣压,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未满10周岁)和精神病患者的信件,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

02、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03、我国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①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对每个人 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伤害他人的生命,要承担法律责任。伤害他人的健康,包括伤害公民的肌 肤、器官、机能等,也都为法律所不容,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重要任务之一。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是侵犯革命人身权利的行为。因此,搜查必须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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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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