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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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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10:55:00| 来源:海南省教育厅

四、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至5月10日各高校负责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由负责机构确定;

五、审核材料等工作安排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数据核查和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1] 2号)“各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申请材料审核制度。对申请材料不符或不全的,不能受理。”的要求,我省2013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严格认定程序,毕业证书等材料完整后才予以认定。在规定期限内不齐全,可在材料齐全后参加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重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6月11日

主要工作是对除毕业证外申报材料的审核。

审核对象:截止2013年5月10日,对申请表、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五项材料齐全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省教育厅审核申报材料,按每天审核200至300人的工作量,结合工作统筹安排,材料报送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月13日至21日

2.海南师范大学:5月22日至5月31日

3.琼州学院:6月2日至6月11日

(二)第二阶段时间:2013年6月12日至7月1日

主要工作是审核第一阶段材料合格人员的毕业证书材料、进行认定、证书编号、打印证书、颁发证书。

(三)第三阶段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13日

主要工作是对截止2013年7月1日前,经过补充材料后齐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证书编号、打印证书、颁发证书。请各学校提前2天联系,以便合理安排,逾期本次不予办理。

六、认定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时间安排:7月13日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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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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