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符合过渡条件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考试工作
主要是面向符合过渡条件人员,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合格证书,并已经通过《摸底调查名单》登记审核备案的申请人,未取得教育教学能力《合格成绩证明》的,2013年在海南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参加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7日至27日
(二)考试报名方式
为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教师资格说课考试报名表》(样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人员根据电子邮件回复安排的时间地点办理缴费领取《准考证》手续,按照《准考证》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谢绝现场报名。
(三)考试方式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海南省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及测试办法的规定》、《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说课考试方式进行测试。
(四)有关收费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745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七、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根据教育部证书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师资格认定“新老人员”过渡和新老政策衔接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开展认定工作,确保认定质量。
附件:教师资格说课考试报名表.docx
海南省教育厅
2013年1月31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4日 -26日 | |
| 1月24日 -27日 | |
| 1月24日 -26日 | |
| 1月24日 -27日 | |
| 1月24日 -28日 |
02-10
02-10
02-09
02-07
01-27
01-26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