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试讲和面试
应聘教师职位要参加试讲,应聘非教师职位要参加面试。试讲和面试评委由学院确定。
1. 试讲要求用板书(应聘计算机教师除外);
2. 试讲范围主要从应聘人的基本素质、知识水平、授课能力和教学效果几方面进行考量。
3. 试讲内容由学院指定本专业教师出题,整个出题和印制过程实行封闭管理。每个职位出两套试讲题,由试讲评审组组长现场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试讲内容,应聘同一职位人员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和试讲时间相同。
4. 试讲时间为20分钟。
5. 试讲和面试顺序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首先按招聘职位随机抽取分组顺序号,然后应聘同一职位人员随机抽取各自的试讲和面试顺序号。
6. 试讲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评审组成员按试讲和面试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作为 应聘人的试讲面试成绩。
7. 试讲和面试纪律要求
评委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应聘人,如出现违纪现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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