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12年中心乡镇(含县城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选调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12年中心乡镇(含县城地区)中小学拟公开考试选调(以下简称“考调”)教师43名,根据《工作方案》和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的原则和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
3、统一组织、统一录取的原则;
4、根据学校的学科结构缺编实际需求开展考调工作,所补充的教师数必须严格控制在县编委办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
5、定科定岗择优确定调动人选。
二、考调学校、科目和岗位职数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43名,其中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25名(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县内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职教师。
2、学历及资格:⑴报考初中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教师资格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考调岗位科目必须对应。⑵报考小学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中师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教师资格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考调科目必须对应。
3、近一年内未受过县教科局或纪检部门通报批评;近三年内未受过县教科局或纪检部门的各种处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5、因各种原因未在学校任课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公开选调考试。
6、县城地区学校(含城南小学、洋川中学、兴隆中学、县实验幼儿园等)不得相互考调。
7、学段不能错位考调。
8、根据报考者近年来的平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获奖情况以及期末综合考核等情况,由学校集体研究推荐,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报考对象持所在学校校长亲自署名“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名。
10、报考对象报名时必须提交经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承诺书。
四、考调工作程序
考调基本程序是:方案公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面试(面试成绩公布、总成绩公布)→择调(拟调人员公示)。每个程序的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考调方案公示
考调方案于2012年7月28日至30日在县教科局公示栏内和绥阳县教科局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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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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