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程序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笔试入围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我县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全省统一考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在考试内容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内容比例大致为6:3:1。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80%,主观题占20%。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考生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资格审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之前由县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共同对进入说课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生档案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其说课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说课
①说课比例: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统一确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招聘学科指标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的考生名单。
②说课办法: 参加面试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说课顺序。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课题现场抽取。说课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音乐学科除说课外,还要进行现场专业测试。说课成绩占60%,专业测试占40%。说课成绩36分为及格线,专业测试成绩24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面试评委由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定,评委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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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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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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